关于举办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优秀校园影视节目评比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
宁电教[2015]60号
关于举办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
优秀校园影视节目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区电教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市直属学校: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成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优秀校园影视节目评比活动。 优秀作品将代表我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园影视节目共分八类,主要包括:校园新闻、校园专题、校园综艺、校园微电影、影视教学、校园主持人、校园栏目和综合类,分类说明详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
1、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数量约占上报作品总数的5%、25%、30%。
2、设立优秀组织奖4名(根据各区组织力度、推进力、上报作品质量和获奖情况综合产生)。
3、具体奖项评比流程见平台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三、组织工作
1、本次评比由各区电教中心联系人负责辖区内学校的评比组织宣传工作,直属学校另有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作品上传。
2、各校对于相同题材作品请优选上传,对应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校园影视评比申报表(详见附件3),原则上每位参赛者提供1-2部作品参赛,不接受分集作品。
3、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校园电视节目评比平台(http://xyds.nje.cn),进入“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校园影视评比”栏目参赛,在线填写第九届南京市中小学校园影视评比申请报名表,并按操作说明上传参评作品。
4、有关评比事宜请与市电教馆资源研发中心联系,联系人:刘亮13675153355、84763523,葛念13815861528、84763516。
技术支持:北明公司,联系人:徐健,电话:18021528880。
5、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校园影视评比各区(直属学校)校园电视评比联系人信息:
6、全国校园影视研讨会将于2015年12月4日﹣7日在深圳召开,届时将举行第十二届中国中小学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颁奖仪式及全国校园影视工作研讨。现将文件转发如下(见附件4),各区根据获奖情况自行组织参加。
7、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5)
四、发布说明
所有参评节目和资料均不退还。获奖作品(获奖名单)将发布在南京校园电视网(http://tv.nje.cn)上,供广大师生收看。
师生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或电视传播权,并可以在相关宣传和推广活动中使用该作品。本次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电化教育馆。
五、获奖表彰
本次比赛获奖作品将统一制作获奖证书,组织奖统一制作奖牌,并将举行隆重颁奖仪式颁奖授牌。
附件:
5、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南京市电化教育馆
2015年10月30日